
第二天早上八點半,我趕到市局刑偵樓。
腿是軟的。
爬二樓那十幾級台階用了比平時多三倍的時間。
接待我的是一個五十多歲的老民警。
他把一隻透明證物袋推到我麵前。
袋子裏裝著那枚銀鎖,氧化發黑了,鏈子斷了一截,但形狀沒變。
我伸出手,隔著塑料袋摸到了左下角那道劃痕。
是我的。
是我兒子的。
我跪在辦公室的地板上,嚎了出來。
二十五年。
我攥著那個證物袋不撒手,眼淚把整張臉都糊了。
哭了不知道多久,我擦了一把臉,從包裏掏出那一遝打印好的銀行流水和小傑卷款的證據,拍在桌上。
“我還要報案,我養子沈小傑涉嫌盜竊三百萬,我要經偵立案。”
老民警看了我一眼,那個眼神有點奇怪。
他沒有接那遝材料,而是站起來拿了一根棉簽和一個采樣管。
“林先生,先配合我們做個加急DNA采血。”
我張嘴咬住棉簽,眼淚還在掉。
然後就是等待。
三個小時。
我坐在那間辦公室裏,水沒喝一口,連廁所都沒去。
腦子裏翻來覆去想的都是同一件事......我的孩子如果活著,他這二十五年過的是什麼日子?
被人販子賣了?
在哪個工廠裏打童工?
還是流落街頭,乞討為生?
一個小孩子,從幾個月大就被親生父親扔掉,在這個世界上無依無靠地漂了二十五年。
我越想越受不了,手指甲掐進掌心裏,掐出了血印。
下午一點十七分,辦公室的門被推開了。
一份牛皮紙文件袋先被放到了桌上。
我沒有先看文件袋。
因為我的視線被門口的人牢牢抓住了。
那是一個年輕男人。
穿著筆挺的警服,肩上的警銜是兩杠一星。
短發利落,鬢角推得幹淨,露出棱角分明的下頜線,背挺得筆直,步子又快又穩。
他走進來的時候,辦公室裏原本靠著椅背的三個警察全部站起來了。
“陸大隊長。”
他點了下頭算回應,目光徑直落在我身上。
我看到他的眼眶紅了。
但他沒哭。
他走到我麵前,蹲下身,雙手握住了我的手。
他的手溫熱、有力,手背有一道舊疤痕。
他開口的時候聲音有一點抖,但每個字都咬得很實:
“爸。”
又喊了一聲。
“爸,讓你受委屈了。”
我整個人都木了。
那聲“爸”像一記除顫的電擊,把我從二十六年的冰窖裏拽回了人間。
他從桌上拿起那個牛皮紙袋,抽出裏麵的DNA比對報告,指著上麵99.99%的那行數字送到我麵前。
“我叫陸崢,經偵大隊大隊長。三年前我在查一起跨國詐騙案的時候,發現自己的身世,順藤摸瓜找到了那枚長命鎖。”
我的耳朵在嗡鳴。
他繼續握著我的手,力度加重了一些。
“沈小傑涉嫌參與的這起特大跨國電信詐騙案,主犯代號‘黑龍’,我帶隊追蹤了整三年。”
他頓了一下,下巴微微抬起來。
“您的公道,我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