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開的第二個月,家裏請了保姆。
保姆工資六千五。
隻做飯、打掃,不負責照顧湯圓,也不管爸爸去醫院。
媽媽嫌貴。
“知意以前什麼都做,也沒要錢。”
保姆看了她一眼。
“她是你女兒,不是保姆。”
一句話,堵得媽媽半天沒出聲。
請保姆後,家裏的開銷徹底撐不住。
爸爸的退休金要還房貸。
媽媽的存款填了訂婚酒店違約金。
妹妹仍舊每月買衣服、做美容。
信用卡賬單一到,她直接扔給媽媽。
“以前姐姐不都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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