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蛙女村的規矩是刻在骨頭裏的。
每年立秋那日,宗廟前的石蛙嘴裏會吐出一枚竹簽,竹簽上寫著的門牌號,就是當年要獻出“中陰女”的人家。
中陰女,三十五歲至四十五歲之間的女人。
殺死,剖腹,填入用曆代蛙女心頭血喂養的毒蛙,縫上,貼上符咒,置於宗廟地下的“招財陣眼”。據說這樣可保村子三年財源廣進,風調雨順。
我們村因此富得流油。青瓦房變三層小樓,土路鋪成水泥道,城裏人稀罕的轎車,村裏能停一排。
沒人敢違抗。上一戶抽中簽的鄭家,因家中沒有符合條件的女人,又拒絕從外“娶”一個進來頂替,全家四口被送入宗廟“受罰”。那一夜,宗廟裏傳出的不是人聲,是類似蛙鳴又似嬰啼的淒厲怪響。
第二天,門開了。
鄭家四口被抬出來時,肚子全都高高鼓起,薄薄的皮膚下麵,有什麼東西在一下下地蹬動。兩鬢斑白的張雲峰村長看著,隻是重重歎了口氣,擺擺手:“埋了吧,靠近後山的亂墳崗。”
從那以後,“沒有蛙女,全家陪葬”就成了鐵律。
今年立秋,石蛙吐出的竹簽上,赫然是我家的門牌號。
母親孟桂香當場軟倒在地,父親早逝,家裏就她一個女人,可她今年四十八,超齡了。
我們跪在宗廟冰涼的石板地上,母親對著端坐堂上的村長磕頭,額前一片青紫:“張村長,行行好,我年紀過了啊!家裏真沒符合條件的女人了!我女兒燕兒......她才十七,也不夠歲數啊!”
村長張雲峰撚著手裏的一串深色珠子,眼皮都沒抬:“桂香啊,規矩就是規矩。沒有,就想辦法。離祭陣還有七天,七天之內,我要見到新鮮的、符合條件的蛙女材料。否則......”他抬起眼,渾濁的眼珠裏沒什麼溫度,“宗廟的空屋子,還給你們留著。”
母親是被我哥孟強攙著回家的。一到家,她就崩潰了,抓著我和我哥的手:“跑!咱們今晚就跑!離開這鬼地方!”
我哥孟強甩開她的手,走到桌邊,拿起他那杆銅嘴旱煙槍,慢條斯理地塞著煙絲:“跑?媽,你忘了鄭家隔壁的李瘸子?去年想帶著閨女跑,還沒出村口三裏地,渾身就長滿了爛瘡,哭嚎了三天三夜才斷氣。村裏有祖宗下的咒,離了這片地,喝不到村頭那口老井的水,誰也活不成。”
母親癱在地上,絕望地嗚咽。
我站在灶房門口,冷眼看著。跑?我何嘗不想跑。可我更清楚,跑不掉。我不是孟桂香的親生女兒,我是七歲那年被人販子賣到這裏來的“貨”。孟強和我那“媽”,留著我的命,就是為了這一天——等我到了年紀,送去當蛙女,或者賣給別人家當蛙女。
我的價值,就是一條命,換一筆錢,或換一陣平安。
夜深了,孟強抽完最後一袋煙,把煙灰磕在破瓷碗裏,發出“叮”一聲脆響。他看向我和母親,眼裏有種令人不安的光:“媽,妹妹,別嚎了。我有辦法。”
“啥辦法?”母親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孟強咧開嘴,露出一口被煙熏黃的牙:“娶一個回來。娶個合適的,不就行了?”
母親愣住了,隨即,臉上的絕望慢慢褪去,轉而變成一種混合著慶幸與殘忍的複雜神色。她看向我,又飛快移開目光,仿佛我隻是件無關緊要的擺設。
我低下頭,盯著自己洗得發白的布鞋鞋尖。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