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結束後,離婚訴訟進行得非常順利。
因為周明軒被判刑,且存在轉移財產和謀害配偶的重大過錯。
法院判決我們離婚。
我婚前的陪嫁房,因為抵押合同是偽造的,銀行的抵押權被依法撤銷,房子完好無損地回到了我名下。
周明軒名下的所有財產,除了用於退賠公司的損失外,剩餘部分全部作為對我的精神損害賠償,判給了我。
雖然他其實已經沒什麼錢了。
拿著離婚判決書的那天,我去了我爸的墓地。
我把判決書燒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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