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我沒有回家。
媽媽沒罵我沒良心,隻給我轉了兩千元。
備注是:“買件主持穿的衣服。”
我原路退回。
她很快打來電話。
“為什麼不要?”
“兼職工資夠用。”
“媽不是拿錢哄你。”
“我知道。”
我停了停。
“可以前我每次想要什麼,都得先證明它有用。現在,我不想證明了。”
媽媽沉默很久。
“好,那我不逼你。以後需要什麼,你自己說。”
假期第三天,學校組織公益支教。
我負責給孩子們上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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