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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是遺落民間的公主,14歲被錦衣衛帶回皇宮。

養父母有我未婚夫照顧,想來不會出事,我便先鬥死害了我親娘的毒妃,才出宮報恩。

可養父母隻剩下一對野墳。

我去找未婚夫沈從銘,雖然女扮男裝,他還是一眼認出我。

隻是4年過去,他已入贅張員外家,靠張家托舉考上秀才,馬上要考舉人。

隻扔給我幾兩碎銀子,他便揮手道:“你當年不辭而別,我們的婚事早已作廢。以後莫再來了,以免誤我前程。”

我咬牙笑起來,指甲深深刺入肉裏。

我已查清,沈從銘為了攀附張員外家的千金,聯合張員外謀奪了我養父母的田產、鋪子,害得我養父母氣絕而亡。

他卻嫁了美人兒,依舊才子風流。

我拿出欽差印信,要讓所有害死我養父母的人,全部陪葬!

沈從銘卻嗤笑一聲:

“女人做不了官,你怎麼可能是欽差?”

“再胡鬧,我就讓我娘子報官,拿你下獄了!她大哥可是樂安縣的縣令,你假冒欽差,他定會判你死罪!”

可他不知道,我的仰仗除了欽差印信,還有當今聖上!

1.

“快走快走,我娘子要出來了。”

“如果讓她知道你是陳家女兒,她斷然不會放過你,便連我也保不住你——”

沈從銘慌張地趕我。

一邊整理著發髻衣冠,身子微微彎下來,帶著討好的笑,等著迎接張明珠。

他陌生得讓我不敢相認。

恍恍惚惚,我腦海中浮現出他少年時的模樣。

他衣衫襤褸地出現在我家鋪子前,寒冬臘月,雖快要凍死,但眼睛明亮,說話文鄒鄒的,想抄書換吃的。

我養父母可憐他,留他下來打雜,給他吃穿,給他買衣。

他則教我讀書寫字,日子久了,情愫暗生。

偶爾指尖觸碰,總叫我心亂如麻。

後來他發了高燒,怎麼也治不好,我冒死上山給他采藥,才救下他的命。

他痊愈後,在院子裏跪了三天三夜,讓養父母同意了我們的婚事。

之後我被錦衣衛帶走,轉眼就是四年。

可我不曾忘記我們的婚約,日夜思念他,片刻不敢忘。

我以為他還在等我。

可.......

不知覺間,我已淚流滿麵:“沈從銘,當年我不辭而別,是我的親生父母找到了我,將我帶走。”

“又因為兵荒馬亂,我親生父母不放心我,我才遲遲沒有回來。”

“可我想著有你在,定能照顧好爹娘,沒有他們,你早已凍死在了雪地裏。”

“可.......可你怎麼能恩將仇報,將他們害死?”

我死死盯著他,眼底帶著憤怒,帶著不解,還有一絲絲的僥幸。

我渴望他告訴我,這一切都是誤會,他是被逼的,他是身不由己。

他還是我深愛的那個少年沈從銘。

可他的下一句話,便粉碎了我的所有僥幸:

“嗬嗬,你已經查到了?”

“那兩個老東西是我害死的,但他們該死!”

“他們分明同意了我們的婚事,可卻死活不肯把家業給我這個女婿,竟還說若找不到你,就把家業捐出去,給災民買糧。”

“難道我在他們眼裏,還不如吃不起飯的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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