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個就是蘇薇薇。
帶她進去的時候她還覺得我是在鬧著玩。
直到地域判官一一開始羅列她的罪狀她才意識到不對。
“五歲,故意溺死鄰居家的狗。”
“七歲,將一位孕婦推下樓梯,一屍兩命。”
“十歲,說謊造謠逼死一位無辜的路人。”
“十五歲,校園霸淩直至受害者跳樓。”
“十七歲,故意把別人的眼藥換成膠水,害得別人雙目失明。”
......
一樁樁一件件都被羅列出來。
蘇薇薇想要反駁,說自己根本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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