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六早上,江讓出門前在我額頭上落了一個吻。
「薑雪,我走了。」
門關上,我抽了張紙巾,按在額頭上擦了兩下。
我又搓了搓,直到那塊發紅才扔了紙巾。
起床第一件事是給那對小情侶發消息:「明天可以搬過來。」
那邊秒回:「太好了!」
我從廚房翻出兩個大紙箱,先收江讓的東西。
衣服不多,一個收納箱就裝滿了,外加一個電腦包。
洗漱台上的須後水、潤膚乳,全是我買的,我拎起來扔進垃圾袋,瓶子撞在一起,哐當響。
他平時自己從不買這些,用完了就等我補貨。
快遞約了中午上門,寄到他爸媽家。
寄完他的,我開始收拾自己的。
衣櫃最底下壓著一件粉色羽絨服,廉價的聚酯纖維麵料,洗過一次就吐毛了。
那是江讓給我買的第一件生日禮物,399塊,那時候他剛工作,工資到手先扣掉房租,剩下的錢咬牙去商場挑了這件。
我隻穿過一次。
天冷的時候他問怎麼不穿,我說不冷。
後來每年生日他都做飯,切蛋糕,吹蠟燭,照片拍出來兩個人笑著靠在一起。
我那時候覺得這就是幸福了,不用花什麼錢,有人陪著就行。
現在我蹲在地上,把那件羽絨服拎起來看了看,疊都沒疊,扔進垃圾袋。
其他的衣服疊好裝箱,兩個行李箱塞滿拉上拉鏈,推到玄關。
下午我去了趟S店。
江讓提醒我了——女人不能隻盯著副駕,方向盤握在自己手裏才算數。
我挑了展廳裏一輛白色轎車,手續辦得快,當天提車。
開著新車回小區,把行李箱一件件搬進去,拉上蓋板。
最後一次回到屋裏,客廳空了。
牆上那排相框還掛著,第一次旅行拍的,總共18張。
我從海邊的合影一直看到山頂的日出,都是笑著的。
我抬手把整個相框摘下來,背板拆開,照片倒了一地。
一張一張撕,紙麵裂開的聲音很脆,撕成碎片了扔進垃圾桶。
牆麵上留下塊淡印,貼了太久撕掉之後摘不幹淨的痕跡。
我伸手摸了摸,凹凸不平。
手機掏出來,給他發了三個字:【分手吧。】
沒兩分鐘他回了:「薑雪,你別鬧。不是像我媽朋友圈發的那樣,我跟小妍碰巧遇上而已。你等我回來跟你說。」
朋友圈?
我點開江母的頭像,九宮格整整齊齊——
江讓和小妍的合照,正麵、背影、手牽手的、他低頭看她笑的,最後一張是兩人站在山頂,風把頭發吹起來。
配文寫著:【這樣的女生才配得上我們家小讓。】
原來這就是他所謂的團建。
我盯著屏幕看了幾秒,也沒什麼特別的感覺,就是手指有點涼。
退出朋友圈,把江母拉黑,然後把江讓也拉黑了。
緊接著電話就響了,掛斷,又響,再掛。
短信彈進來:【薑雪,我都說了不是那樣,你怎麼還拉黑我!你越來越過分了!難怪我媽不喜歡你!這兩天你最好反省一下自己。】
我看完,把他的號碼也拉黑了。
徹底安靜了。
我刪了門鎖裏我和江讓的指紋。
把新的門鎖密碼發給那對小情侶。
車子開出地庫。
後視鏡裏,那棟樓越來越小。
把我那糟糕的五年徹底甩在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