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下來那天,我正在陪我爸媽看店麵。
海邊城市的街道很窄,早上人來人往,路口有一間空鋪,前任老板留下的蒸籠和桌椅還沒搬走。
我媽看了一圈,小聲說:“這裏要是賣早餐,應該還行。”
我剛點頭,律師的電話就打了進來。
“判了。”
我走到門外接電話。
律師說,沈棠構成侵權和名譽損害,需要公開道歉,刪除相關內容,賠償損失。
那個被她拿來虛構經曆的賬號,也會通過平台申訴和判決材料追回。
至於線下砸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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