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案子判了。
林宛兒——盜竊罪、詐騙罪、誣告陷害罪,數罪並罰,判了六年。
何瑤——誹謗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了兩年。
宣判那天,我沒有去旁聽。
穆叔把結果發到家族群裏時,我正坐在莊園後花園的秋千上,曬太陽。
大哥宋景衍靠在旁邊的廊柱上,隨手把手機遞過來給我看。
我掃了一眼,鎖屏,遞回去。
"不看了?"他挑眉。
"沒什麼好看的。"
她值得的。
從前我覺得林宛兒是我最親的人。
上一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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