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玲的案子在一個月後開庭。
我作為受害人,回到了那座城市,出席了庭審。
被告席上,林玲剪著短發,穿著囚服,再也沒有了往日那種嬌縱做作的模樣。
她看到我時,眼神裏充滿了恐懼和悔恨。
但在法官宣判的那一刻,一切悔恨都晚了。
由於涉嫌故意傷害(舊案並罰)和非法拘禁,林玲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而那幾個施暴者,因為累犯,分別被判處五年到七年不等。
法槌落下的那一刻,林玲在庭上崩潰大哭,癱軟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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