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上午。
教育局信訪科的第三次調查結果,也是最終認定書,下發到了學校。
文件抄送了市裏多個部門。
“經核查,該家長三次舉報均查無實據。其行為構成惡意舉報。根據《信訪條例》相關規定,今後該家長針對同一事項的舉報,不再受理。”
學校收到認定書後,立刻召開了校務會議。
下午三點,人事處主任敲開我辦公室的門。
他遞給我一份蓋著紅章的通知。
“鑒於原處分依據的家長投訴已被教育局認定為不實,原處分決定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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