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當天,我到的時候,陸景淮已經坐在裏麵。
桌上放著一隻絲絨盒子。
傅沉舟替我拉開椅子。
調解員照例詢問:“雙方是否有調解意願?”
我說:“我隻確認離婚協議條款。”
陸景淮看著我,眼裏有一瞬間的痛色。
他沒有反駁。
調解員翻開材料:
“陸先生同意解除婚姻關係,放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請求,承擔因過錯導致的相應民事賠償。溫女士保留刑事追責和名譽修複權利。雙方無子女爭議。”
陸景淮忽然開口:“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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