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八歲生日那天,家裏辦了兩場宴。
樓上是沈梨的成人禮。
樓下,是我補辦戶口的簽字桌。
媽媽親手給沈梨戴上皇冠。
爸爸舉杯說:
“梨梨雖然不是親生的,可她永遠是我們沈家的小公主。”
我站在樓梯口,手裏攥著那份親子鑒定。
鑒定書上寫得清楚。
我才是他們丟了十七年的女兒。
可沒人看我。
沈梨忽然捂著胸口說不舒服。
媽媽立刻推開我:
“別堵在這兒,梨梨喘不過氣了。”
我被撞到桌角,掌心按進碎玻璃裏。
血滴在鑒定書上。
爸爸終於看見我,卻皺眉:
“大喜的日子,別弄得這麼晦氣。”
我低頭看著那行“親生女兒”。
然後把紙撕成兩半。
“放心。”
“這個女兒,我不當了。”
......
樓上傳來的音樂聲還在繼續。
爸爸沈建國隻是皺著眉看我,說了聲晦氣,轉身上樓了。
媽媽林秀雲也跟著上去,臨走前還瞪了我一眼:"手別到處亂碰,把我新鋪的地毯弄臟了,又得花錢洗。"
沒有人問我手疼不疼。
也沒人聽我說的那句話。
我低頭看著自己的掌心。
碎玻璃嵌進肉裏,疼得發麻。可我心裏那塊地方,比手更麻木。
十七年。
我被人販子抱走的時候才八個月大。在鄉下被一對老夫妻養到八歲,老兩口相繼走了,我輾轉進了福利院,又被一戶人家收養,吃了不少苦。
三個月前,一通電話打破了平靜。
沈家通過DNA尋親數據庫,找到了我。
我以為我終於有家了。
我以為,那個把我弄丟的家,會用十七年的愧疚來彌補我。
可我回來的第一天,媽媽拉著沈梨的手說:"這是你姐姐,以後你們要好好相處。"
明明我才是親生的,可在這個家裏,沈梨是被捧在手心的小公主,而我是那個"來分家產的外人"。
今天,我十八歲生日。
他們給沈梨辦了盛大的成人禮,給我,安排了一張補辦戶口的簽字桌。
就在剛才,我拿著遲到了十七年的親子鑒定,站在樓梯口,等著哪怕一個人能看我一眼。
可沈梨一句"不舒服",媽媽就把我推開,我撞在桌角,手按進了碎玻璃裏。
我在這個家的位置,連一張紙都不如。
我從口袋裏摸出手機,點開一條三天前就收到、卻一直沒敢回複的短信。
是我高中班主任發來的。
【知意,南方那所大學的提前批補錄名額還留著,全額獎學金,包住宿。你要是想好了,今晚十二點前回複我,明天我幫你交材料。】
沈知意。這是上戶口時,他們隨口給我起的名字。說是"知道點禮數"的意思。
我盯著那條短信看了很久。
樓上傳來沈梨被眾星捧月的笑聲,和爸爸舉杯說"我們沈家的小公主"的祝詞。
我用沒受傷的那隻手,一個字一個字地打。
【老師,我想好了。】
【明天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