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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三天,公司像被人按了暫停鍵。
不是因為沒人幹活。
是因為每一件事都卡在“規定”上。
物流公司丟了一箱貨,價值兩萬三。
以前我會先賠客戶、再找物流追責,客戶滿意,公司不虧。
現在?
《員工手冊》第23頁寫了:“丟貨賠償必須走完責任認定流程方可執行。”
這個流程走完要五天。
客戶等不了。
直接發郵件罵銷售:“你們公司是不是不行了?”
馬國良在走廊裏罵:“供應鏈是幹什麼吃的?!”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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