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我才明白,我媽的胃口遠不止二十萬。
合同往下翻,裏麵寫得清清楚楚。
培訓機構負責宣傳、場地、售票。
我媽作為“清華媽媽”出席講座,分享教育經驗。
我作為“清華新生”現場發言,並配合錄製宣傳視頻。
收益三七分成。
如果因提供虛假信息導致活動取消,賀芸芝需要承擔違約賠償。
我看著屏幕上的內容,指尖發冷。
她不隻是想騙公司。
她還想把我這張假清華通知書,賣給更多焦慮的家長。
很快,培訓機構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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