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死後成了地府的第101號孟婆。
守滿7天湯鍋,可以積攢功德,更快投胎。
前輩反複強調規則:
“前100個人都偷喝湯,不僅投不了胎還要受懲罰。記住:湯別碰,別跟過橋的人搭話。”
我死後發現自己能聞見謊言的味道。
而他身上的臭味濃得嗆人。
我點頭應下。
去上崗的路上,看門的鬼湊我耳邊撂了兩句話:
“到崗先喝口湯。”
“別接穿黑衣服的人遞的東西。”
他身上飄著曬透的皂角香。
再睜眼時,風裹著潮腥味往骨頭縫裏鑽。
我手裏的陶碗裂痕裏,凝著洗不掉的暗紅。
......
我站在孟婆莊門口。
手裏捏著塊陰木腰牌。
牌上刻著三個歪扭陰文:101號。
忘川的風刮得急。
冰碴子直往領子裏鑽。
我是寫規則怪談的網文作者。
半個月前熬大夜趕稿,一頭栽在鍵盤上,人沒了。
死前剛開了個新坑,叫《孟婆莊守則》。
書裏前兩章的規則,全是我熬到淩晨三點瞎編湊字數的。
什麼孟婆不能碰湯。
什麼不能跟過橋的孤魂搭話。
什麼穿黑衣服的遞東西別接。
編完我就睡過去了。
成了我自己書裏,第101號孟婆。
管事兒的孟姑拎著銅勺走過來。
她穿洗得發白的藍布裙。
臉上糊著厚白粉,連眉毛都蓋沒了。
這形象是我照著小區樓下凶巴巴的保潔阿姨寫的。
她把磨亮的銅勺塞我手裏。
指節敲著石案,聲音尖得紮耳朵。
“前100個當差的,全偷喝了湯。”
“最後都喂了河底的鐵骨狗,渣都沒剩。”
“兩條規矩,記牢,碰了就得死。”
“第一,鍋裏的湯,一口都不能沾。”
“第二,過橋的孤魂,不管說啥遞啥,都不許搭話。”
她湊得離我極近。
我聞見一股衝鼻子的爛韭菜味。
這是我死後得的本事。
人一說謊,身上就飄爛韭菜的臭。
說真話,就是曬透的皂角香。
寫文的時候我把這能力安在女主身上,沒想到自己帶過來了。
我垂著眼,應了聲“知道了”。
往湯棚走的半道,守橋的陸九拽了我袖子一把。
他是個瘸子。
穿打補丁的灰皂衣,褲腿空著半根,裝著木假肢。
手裏拎著半滅的引魂燈。
這角色是我照著去世的姥爺寫的。
寫的時候我特意加了細節:
他總給過路的孤魂塞酸棗糕,腰上掛個磨亮的銅鑰匙,是我小時候老家屬院家門的鑰匙。
他湊我耳邊,壓著聲撂了兩句話:
“到崗先抿口熱湯壓陰寒,不然撐不過頭七。”
“穿純黑無紋衣裳的人遞東西,別接。”
風卷著皂角香吹過來。
我瞥見他腰上掛著的銅鑰匙。
鑰匙柄上刻著個歪歪扭扭的“安”字。
那是我10歲那年拿釘子自己刻的,刻完還被姥爺打了下手心。
我剛要開口問。
他已經拄著拐挪回了橋口,背對著我揮了揮手。
那背影和我記憶裏姥爺接我放學的樣子,一模一樣。
再回神,我已經站在湯鍋邊。
鍋裏的湯咕嘟咕嘟冒泡。
手裏多了個粗陶碗。
三道裂痕從碗口裂到碗底。
縫裏嵌著個0.5mm的黑色筆芯頭。
是我趕稿的時候咬筆咬掉的,找了三天都沒找到。
風刮得棚布嘩嘩響。
我捏著那個筆芯頭,指尖涼得像冰。
我寫的故事,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