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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法院。
我坐在旁聽席上。
被告席上站著三個人。
林建國。王秀蘭。林若溪。
檢察官讀完了起訴書。
走私罪,洗錢罪,遺棄罪,兒童拐賣罪。
涉案金額兩個多億。證據確鑿,賬本、流水、人證、物證,一樣不少。
林建國聽完之後,沉默了很久。
然後他說了一句讓所有人都沒想到的話。
“我認罪。”
全場安靜了。
王秀蘭也跟著點頭:“我也認罪。是我幹的。”
林建國轉過身,看著我。
隔著法庭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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