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澤徹底絕望了,他癱坐在椅子上,雙目無神。
法官敲響了法槌,宣讀了最終的判決。
“被告陸澤婚內出軌,惡意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偽造個人債務。”
“判決如下:準予原告沈棠與被告陸澤離婚。”
“原告名下公司股份及所有房產、車輛,歸原告個人所有,被告不予分割。”
“被告陸澤名下的三百萬高利貸,係其個人非法揮霍所致,屬於個人債務,由其自行償還。”
“同時,被告需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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