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鬆林跟了我八年,公司從初創到站穩腳跟,所有合同都經他的手。
他辦事利索,說話不繞彎子。
第二天上午,他帶著草擬好的離婚協議來了我辦公室。
“財產分割按你婚前協議來。”他把文件夾推過來,“婚內購置的資產對半分,婚前的不動。”
“你名下那輛幻影是婚前買的,沒問題,但你們婚後買的那套浦東公寓,屬於共同財產。”
“給她。”我說。
“還有你太太名下那輛保時捷,是你出資買的,但登記在她名下,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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