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花費百萬把女兒送進清美。
填誌願時她卻執意要跟著男朋友去大專。
我死都不同意,她終於後退一步:
“那就給文軒買房買車,有了這些保障,他就不會和我分手。
“不然,我死都不會去清美。”
為了她的前途,我妥協了。
可沒想到她拿了房子拿了車,還想要我的公司。
“文軒是男人,家產應該給他繼承。
“這是傳統,你不給我就去大專。”
她用前途來要挾我逼迫我。
我失望至極,轉頭遞給她一張產檢單子:
“我的家產,不著急分。”
..........
“媽!”
陸文靜幾乎是咆哮著朝我怒吼:
“你怎麼那麼不要臉,四十多歲的人了,還能做那種事甚至懷上孩子?
“你讓我怎麼在文軒麵前抬得起頭。”
我直勾勾地看著她:
“誰規定四十歲就不能生孩子了?
“陸文靜,這是我的事,跟你沒關係。”
“怎麼沒關係?”
她繼續咆哮:
“我是你的獨生女,你的財產本來就全是我的。
“現在再生一個算怎麼回事?
“打掉,我叫你馬上打掉這個雜種。”
我怎麼可能聽她的?
本來這個孩子是個意外,我不想留的。
但是她現在這個態度,我就非留不可了。
陸文靜摔門而去,走之前給我撂下一句話:
“不打掉這個雜種,我就跟文軒去上大專。”
我看著關上的房門還是掉了眼淚。
這三年,為了陸文靜能上一個好的大學。
我拚盡全力托舉她。
花五十萬送她去美術集訓。
又擔心她文化跟不上,花上百萬找名師一對一輔導。
好在她自己也爭氣。
專業全國第二,文化也過了一本線。
清美板上訂釘。
我以為終於可以鬆口氣了。
誰能想到。
付出了這麼多,到頭來她卻拿誌願來威脅我。
丈夫勸我:
“要不,這個二寶就不要了,不能毀了女兒的前程。”
我看著緊閉的房門;
“難道你還以為陸文靜靠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