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那天,下著小雨。
我坐在原告席上,林芸坐在被告席。
她瘦了一圈,黑眼圈很重,看見我的時候眼睛立刻紅了。
"建軍......"
我沒看她。
法官宣讀完起訴內容,林芸的律師試圖辯解.
說什麼夫妻共同財產、說什麼她有權支配。
趙敏派來的律師站起來,一句話懟回去:
"工傷賠償款屬於人身專屬財產,不納入夫妻共同財產範疇。”
“被告未經原告授權私自轉賬,屬於侵權行為。"
林芸的律師啞了。
法官問林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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