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一周後,我收到一封律師函。
趙麗華要起訴我侵犯隱私,索賠三十萬。
三十萬。我月薪五千八,不吃不喝要還四年多。
我沒慌。
我把所有照片和視頻交給了一個律師。
“林楠,”鄭律師說,“你拍的那些東西,給我看看。”
我給他看了。
他看完之後,沉默了很久,然後說了一句話。
“這個案子,我免費幫你打。”
“為什麼?”
“因為我女兒也在七考點。因為她現在每天做噩夢,夢見考場裏沒有卷子。因為她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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