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撫養權的官司判了下來。
陽陽跟我。
法院的理由很簡單:陳宇無業、無固定住所、負債累累,不具備撫養孩子的能力。
婆婆在法庭上又哭又鬧,說是我設局害了他們全家。
法官敲了好幾次法槌,她才閉嘴。
走出法院的時候,陳宇追了上來。
他瘦了一大圈,完全不像兩個月前那個在馬爾代夫曬太陽的暴發戶。
“秋雲,”他攔住我,聲音沙啞,“能不能再給我點時間?錢的事......”
“錢的事法院判得很清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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