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是周末。
陳望月一大早就出門了。
“我去接鹿鹿看畫展。”
我站在陽台上,看著他的車駛出小區。
然後開始收拾行李。
衣櫃最下麵,壓著一本舊筆記本。
裏麵夾著兩張民宿確認單。
去年三周年,我訂了一間海邊民宿,想和他一起去看日出。
他說好。
後來一直說忙。
讓我等他忙完這陣子。
我等了兩個月。
等到林鹿鹿發了一條朋友圈。
海邊民宿。
配文:
【謝謝陳哥帶我散心,心情終於好啦。】
定位就是我訂的那一家。
評論區裏,陳望月回複她:
【早說想來,下次還帶你。】
我當時一個字都沒有問。
因為他永遠都會有理由。
每一個理由都合情合理。
可每一個理由的終點,都是林鹿鹿。
我把確認單撕碎,扔進垃圾桶。
以前撕這種東西,我會掉眼淚。
現在隻覺得占地方。
下午兩點,陳望月發來消息。
【畫展還不錯,下次帶你來。】
我沒回。
晚上八點,陳望月回來了。
手裏拎著兩杯奶茶。
他遞給我一杯。
“給你帶了,別說我不想著你。”
珍珠奶茶。
全糖。
我喝不了太甜的東西。
我接過來,還是道了聲謝。
他坐在沙發上,興致很好。
“今天那個畫展挺不錯的。鹿鹿看中一幅畫,嫌貴舍不得買,我替她付了。”
我問:“多少錢?”
“也沒多少,一萬二。”
他語氣隨意。
“就當提前給她生日禮物了,她喜歡就行。”
我點了點頭。
沒說話。
上個月,我想買一套進口油畫顏料。
三千八。
我問他能不能先借我一點,等稿費到了還他。
他說:
“你那些顏料不是還能用嗎?畫畫這東西,沒必要非買最貴的,差不多就行。”
我的三千八就是太貴。
林鹿鹿的一萬二卻是沒多少。
原來錢的流向,真的能看出心的方向。
我把奶茶放到桌上。
太甜了。
我不想喝。
就像這段感情,我也不想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