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
海城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下來了。
卡爾,燈塔貿易公司總裁,因組織運輸販賣違禁品,被判處死刑。
張芸麗,因參與運輸違禁品,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宇,作為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宣判那天,張芸麗在法庭上嚎啕大哭。
“李博文!都是你害的我!你不得好死!”
我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麵無表情。
向海峰坐在我旁邊:“別看了,這種人,不值得。”
我站起來,走出法庭。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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