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完會,我看到了林筱筱的請假條,以及一句留言:
“許南喬,你太自私了,寧願把房子空著,也不願意給我住,你就這麼見不得別人過得好?”
我沒有回複,隻是在釘釘上批了她的請假條。
下午的工作很順利,我回家給自己做了一頓精致的晚飯。
沒有林筱筱在耳邊抱怨菜不合口味、客戶聽不懂人話,這頓飯吃得格外幸福。
本以為這是順心的開始,物業卻接連打了三個電話給我。
“許女士你好,請問您今天是有安排人進行大型物件的搬遷嗎?”
“目前有一輛大型貨車要出小區,我們檢查了車裏有床、床墊、衣櫃,還有電視等,您是房子的業主,我們特意來核實一下。”
我愣了愣,不敢置信地問,“什麼?搬了什麼東西?”
這套借給林筱筱住的公寓都是精裝修好的,現在她竟然把這些東西當成自己的全都搬走?
我強壓著怒火,對物業道,
“請幫我攔下這輛車,裏麵的家具家電都是我的私人物品,我並沒有授權別人搬走。”
掛斷電話後,我直接撥打了110報了警。
等我趕到公寓小區門口時,現場已經亂成了一團。
林筱筱站在貨車前,大聲質問物業經理,
“你們憑什麼不讓我走?憑什麼不放行?你知道如果被耽誤了時間,搬家公司是會加收我錢的嗎?這個損失誰來賠?”
“我是這個小區的住戶,我有進出小區的自由,你們有什麼權利阻止我?”
物業經理已經磨破了嘴皮子,語氣隱隱不耐,
“這位女士,我們已經跟你解釋過很多遍了,這是我們小區的物業管理規定。”
“任何大件家具和家電的搬運,都必須由業主本人簽署放行條,或者由業主親自到場確認,我們才能予以放行!”
林筱筱眼眶一紅,竟然直接哭了,
“你們就是這麼為難外地人的嗎?租房子就活該被你們這麼欺負,限製人身自由嗎?”
她一邊哭,一邊在圍觀的眾人裏搜尋,想要找到支持她的人。
我正正對上她的目光。
原以為她會心虛,沒想到她就如同見了救星一般,激動地拉著我就到了物業經理麵前。
“看,她就是業主,我認識她,你趕緊放行!”
如此理直氣壯,我都不由一愣。
若我不是當事人,恐怕都會被她這個架勢唬住。
我甩開她的手,
“林筱筱,這套公寓裏的家具家電都是我的,你怎麼那麼理所當然地搬走?”
林筱筱還想說什麼,警察已經到了。
“警察同誌,就是她,搬走了我家裏價值數萬元的家具家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