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的判決結果,毫無懸念。
法院判決,林建國對我名下房產無任何權利,其行為已構成誹謗和尋釁滋事,需公開向我道歉,並賠償我因交易失敗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房屋的維修費用,共計二十三萬元。
同時,由於他在高利貸案件中涉嫌聚眾賭博和詐騙,法院將相關線索移交給了公安機關,進行另案處理。
宣判的那一刻,我爸癱倒在地,口中不停地念叨著:「完了,全完了......」
我媽衝上來,抱著他嚎啕大哭。
那些親戚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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