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審了三日。
沈寶麟縱火、竊契、焚賬,證據確鑿。
母親從犯。
父親四處托人求情,卻沒人願意沾春聲班的大火。
畢竟燒死了人。
那個跑腿的小孩救出來後,沒撐過當夜。
秦硯親自去衙門作證。
沈寶麟被判流放三年。
母親因從犯,杖責二十,罰銀十兩。
宣判那日,我站在人群後。
母親被押出來時,臉上沒有血色。
她看見我,掙紮著想過來。
「南枝!」
衙差攔住她。
她哭著喊:
「娘知道錯了!」
「娘以後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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