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晚莫予衡沒有回家吃飯。
他發消息說要在外麵跟朋友聚一聚。
我一個人坐在客廳的地毯上,整理抽屜裏的雜物。
角落裏翻出一個舊的智能手環。
那是戀愛第三年我送他的生日禮物,花了我大半個月的工資。
他戴了三天就摘了。
理由是表帶不透氣,運動的時候勒手腕。
第二個月,喬念棠送了他一塊機械表。
他戴了整整四年。
我把手環扔進垃圾桶,繼續翻找。
直到手碰到一個冰涼的金屬項圈。
那是布丁的項圈。
布丁是我們兩年前在小區樓下撿到的流浪金毛。
剛撿回來的時候,它得了細小,奄奄一息。
我整夜整夜地守在寵物醫院,花了一萬多塊錢才把它救回來。
莫予衡當時說:“狗是你非要救的,醫藥費我不承擔。”
我答應了。
布丁很乖,知道自己是撿來的,從來不在家裏亂叫。
每次莫予衡下班,它都會叼著拖鞋在門口等他。
漸漸地,莫予衡也會摸摸它的頭,給它買點便宜的狗零食。
直到半年前,喬念棠來家裏做客。
她看到布丁,尖叫著跳上沙發。
“莫哥,我最怕這種大型犬了,它會不會咬人啊?”
莫予衡趕緊把布丁鎖進了陽台。
“別怕,它不咬人。”
“可是它掉毛啊,我聞著狗毛就喘不上氣。”
喬念棠捂著胸口,一副呼吸困難的樣子。
那天晚上,她一走,莫予衡就對我下了通牒。
“把狗送走。”
“為什麼?布丁很聽話。”
“棠棠對狗毛過敏,以後她怎麼來家裏玩?”
我看著他理所當然的臉。
“這是我的家,布丁也是這個家的一份子。”
“就為了一條狗,你要跟我吵架?”
他皺起眉頭。
“我已經聯係好鄉下的一個親戚了,明天他來拉走。”
“你敢。”
我第一次跟他紅了眼眶。
但他沒當回事。
第二天我下班回家,陽台空了。
隻剩下一個孤零零的飯盆。
我找了整整一個星期,甚至去了他那個鄉下親戚家。
親戚說,狗半路跑了,不知道去了哪裏。
那天晚上我坐在路邊哭了很久。
莫予衡打來電話,語氣裏透著不解。
“不就是一條流浪狗嗎?你至於像丟了魂一樣嗎?”
“你以後想養,我們養隻無毛貓不就行了。”
不至於。
在他眼裏,我珍惜的東西,從來都不至於。
我握著那個冰涼的項圈,慢慢收緊手指。
門開了。
莫予衡帶著一身酒氣走進來。
他看見我坐在地上,手裏拿著項圈,眉頭立刻皺了起來。
“你怎麼還在翻這些破爛?”
他踢掉鞋子,走過來。
“不早了,趕緊洗洗睡吧。”
我抬起頭看他。
“莫予衡,布丁丟的時候,你到底有沒有找過它?”
他愣了一下,顯然沒想到我會突然提這件事。
“你怎麼又翻舊賬?”
“我就是想知道。”
“找了,我在附近轉了一圈沒看到,就回去了。”
他煩躁地扯開領帶。
“事情都過去半年了,你能不能別總是揪著不放?”
我站起身,把項圈放進口袋。
“你說得對,是該放下了。”
他鬆了口氣,以為我又像以前一樣妥協了。
“明天晚上有個朋友聚餐,棠棠也去。”
他一邊往浴室走一邊說。
“趙鳴他們說好久沒見你了,你準備一下,別穿得太隨便。”
“我不去。”
“薑析微,你到底有完沒完?”
他停下腳步,轉頭看著我。
“這幾天你一直擺著張臭臉,我忍你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