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決下來得很快。
由於證據確鑿,法院判決我媽的贈與行為部分無效。
李強必須返還屬於我的兩百五十萬。
因為他的賬戶已經被凍結,法院直接進行了強製執行。
錢退回我卡裏的那一天,我看著手機上的餘額,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五年的委屈、憤怒、不甘,在這一刻終於得到了釋放。
而李強,因為遺棄罪,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
孫嬌在得知李強不僅沒錢,還要坐牢後,果斷打掉了孩子,提出了離婚。
曾經不可一世的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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