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打車回到家。
開門進去,李佳佳正坐在沙發上吃車厘子,張曉旭在旁邊給她捏腿。
看到我回來,李佳佳翻了個白眼,
“喲,還知道回來啊?我還以為你要跟那個拖油瓶在外麵住一輩子呢。”
張曉旭趕緊站起來:
“媽,佳佳就是刀子嘴豆腐心。你趕緊把親情付打開,佳佳看中了一個包,好幾個月了。”
我沒搭理他們,直接走進我的臥室,拿出了行李箱。
李佳佳走過來,靠在門框上:
“裝什麼裝?你就算把衣服全帶走,過幾天還不是得乖乖回來給我帶孩子做飯?”
我轉頭看著她,
“你放心,我以後都不會再踏進這個門半步。”
李佳佳嗤笑一聲:
“說的比唱的好聽,你不在這住住哪?你那窮酸女兒家?她連自己都養不活還能養你?”
我推著箱子往外走。
張曉旭攔住我:“媽,你這是幹什麼?你走了我們吃什麼?軒軒誰接送?”
我看著這個我養了三十年的兒子,心底一片冰涼。
“你一個月八千塊錢,連個保姆都請不起?這些年我每個月倒貼四千,你們真當我是免
費的提款機了?”
李佳佳火了,指著我的鼻子罵:
“顧芳,你別給臉不要臉!你住我們的房子,掏點生活費怎麼了?你要走可以把這房子
的鑰匙留下,別以後趁我們不在家偷偷回來拿東西!”
我停下腳步,從包裏拿出一份文件,直接甩在茶幾上。
“看清楚了,這房子到底是誰的!”
李佳佳狐疑地拿起文件,
“這...這是什麼?房產證上明明寫的是張曉旭的名字!”
我指著那份代持協議。
“這房子是我全款買的,當初曉旭說為了結婚有麵子,求我寫他的名字。但我留了個心
眼,讓他簽了這份代持協議,並且去做了公證。”
“房子的實際產權人是我,我想讓誰住就讓誰住,想趕誰走就趕誰走。”
張曉旭臉色慘白:“媽,你連親兒子都防?”
我看著他,語氣平靜:“防的就是你這種白眼狼。”
“給你們三天時間,馬上搬出去,不然,我就找人把你們趕出去。”
李佳佳徹底瘋了,把那份複印件撕得粉碎。
“顧芳你少拿這種破玩意兒嚇我!我不管什麼代持不代持,這房子就是我們的!你休想
拿走!”
我冷笑一聲:“隨便撕,原件在公證處和律師那裏,你們不搬,我就讓法院來強製執行。”
李佳佳轉頭去打張曉旭:
“張曉旭你個廢物!你不是說房子是你的嗎?你居然聯合你媽來騙我!”
張曉旭一邊躲一邊求饒:
“佳佳,我真不知道這協議有法律效力啊,我以為就是簽著玩的。”
我懶得看他們狗咬狗,推著箱子走出了大門。
第二天一早,我直奔律師事務所裏,律師告訴我,那份代持協議完全具備法律效力。
隻要我簽字,隨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把張曉旭和李佳佳趕出那套房子。
我毫不猶豫地簽下了委托書。
剛走出律所大門,手機瘋狂震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