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
法官敲響了法槌。
“被告人陳豔,犯敲詐勒索罪、誹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陳豔戴著手銬站在被告席上。
她瘦脫了相。
聽到判決結果的那一刻,她雙腿一軟跪在了地上,被法警強行拖了出去。
王強抱著凡凡歎了口氣,走出了法庭。
我坐在最後排,看著陳豔消失在側門,心裏異常平靜。
走出法院大門。
我深吸了一口氣。
“蘇總,康複中心的開業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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