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沈氏集團在我主導下完成了重組。
公司更名為“遠山集團“——用回了我爸當年創業時起的名字。
揭牌儀式那天,我站在總部大樓前麵,看著工人把嶄新的銅牌掛上去。
“遠山集團“四個字在陽光下閃閃發亮。
我摸了摸脖子上的小銀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沈國棟被法院判了十二年。
趙剛八年。
宣判那天我沒有到場。
阿珂問我為什麼,我說:“我爸回不來了。判多少年,對我來說區別不大。“
但該拿回來的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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