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是一周後下來的。
方律師在電話裏念給我聽的時候,聲音壓不住興奮。
第一,根據照片證據、電子數據鑒定報告、兩名證人當庭證詞三項相互印證,被繼承人林秀芬在房產證背麵親筆書寫的內容符合自書遺囑法定要件,認定有效。
第二,原告林遠舟在明知遺囑存在的情況下取走並銷毀房產證原件,已構成隱匿、毀損遺囑的嚴重情節,依據繼承法相關條款,喪失繼承權。
第三,被告長達十九年持續對房產進行實質性維護和投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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