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我去了市法律援助中心。
接待我的律師姓方,叫方曉棠,三十歲出頭,戴一副圓框眼鏡。
她看完我帶的材料後,沉默了很長時間。
“林女士,我先說實話——如果隻看紙麵上的法律條文,這個案子對你不太有利。“
她指著傳票上的內容:
“房產登記在你父親名下,你父母先後去世且沒有經過公證的遺囑,按法定繼承,你和你弟弟各有百分之五十的繼承份額。“
“他的律師會主張你白住了十九年,居住利益抵扣了你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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