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法院傳票送到了周澤和林曉曉暫住的快捷酒店。
滿是黴味的房間地上堆著外賣盒和臟衣服。這三天他們過得很煎熬。
林曉曉看著傳票內容臉色煞白直發抖。傳票上列著我的訴求:
第一,起訴離婚並要求分得大部分共同財產。
第二,追回周澤給林曉曉的所有轉賬、禮物和購房定金。
第三,要求周澤返還五年內我給周淼淼花的撫養費和教育費,並賠償精神損失。
“我不簽!憑什麼把我也列為被告!”林曉曉尖叫,
“那十萬塊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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