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閨蜜旅行當晚,我在行李箱裏翻出一張私人影院門票。
上麵印著桃粉色唇印。
不是我的,也不是閨蜜的。
我打電話給佛子老公,他笑著說:“難不成是你拿錯了行李箱?”
我也笑了。
掛斷電話,我訂了最近的航班回家。
結婚三年,他吃齋念佛,不近女色。
所有人都說,我嫁了個活佛。
可那張門票上,明明是他常去的那家影院。
1
飛機落地是淩晨三點。
我沒有告訴他我回來了。
結婚三年,我第一次這樣做。
以前不管去哪,我都會提前報備,落地報平安,到家報平安。
他從來不怎麼回。
偶爾回一個“好”字,或者一個小和尚念經的表情包。
我以為那是他的修行方式。
不近女色,不近俗事,連對老婆都保持距離。
現在看來,可能隻是不想理我。
出租車停在別墅門口。
燈還亮著。
淩晨三點,他還沒睡。
我站在門外,掏出鑰匙,手有點抖。
不是冷的。
是那張門票還揣在我口袋裏。
唇印朝外,桃粉色,不是我用的色號。
我用的是豆沙色,保守,低調,符合一個佛子妻子該有的樣子。
門開了。
客廳裏坐著兩個人。
他,還有一個女的。
女的穿了一件我的外套。
那件米白色的針織開衫,我找了很久都沒找到的那件。
原來不是丟了。
是穿在別人身上了。
她靠在他肩膀上,手裏捧著一杯茶。
他手裏握著念珠,低頭跟她說著什麼。
兩個人同時抬頭看我。
她沒動,依然靠在他肩上。
甚至往他身邊又挨近了一點。
那個動作很輕,但我是女人。
我知道那是什麼意思。
是宣示主權。
“你怎麼回來了?”
他站起來,她的身體從他肩上滑下來。
他往旁邊挪了一步,拉開和她的距離。
不是因為避嫌。
是因為被撞見的慌亂。
“這誰。”
我指著那個女人。
“寺裏來的義工,在抄經書。”
他回答得很快,快得像排練過。
“抄經書要淩晨三點抄?要靠著肩膀抄?”
女人低下頭,但嘴角動了一下。
她在笑。
“姐,你別誤會。佛子剛才在給我講經,我聽得入神了,不小心靠了一下。”
她抬起頭看我,眼睛很幹淨,語氣很委屈。
“真的隻是不小心。”
我沒看她。
我看著他。
“你讓她靠的?”
他沒說話。
他的沉默就是答案。
我笑了一下。
“這外套,你給她穿的?”
“夜裏涼,隨手拿了一件。”
“衣櫃裏那麼多外套,你隨手拿的是我的。還是我最喜歡的那件。”
他又沉默了。
那個女人站起來,把外套脫下來。
她沒有疊,隨手放在沙發上。
“姐,外套還你。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是你的。”
她轉身麵向他,聲音放得很輕。
“佛子,那我先上去了。”
她朝二樓走去。
經過我身邊時,她停了一下。
用隻有我能聽到的聲音說了一句話。
“你回來的真不是時候。”
她說完,繼續上樓。
腳步很輕,像在自己家一樣。
我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二樓拐角。
那個方向是佛堂。
也是我們的臥室。
“什麼時候開始的。”
我問他。
“什麼什麼時候。”
“你跟她。”
“我說了,隻是義工。”
“義工不會在淩晨三點靠在別人老公肩膀上。”
“義工不會穿著別人的外套。義工不會在別人家裏像在自己家一樣自由。”
我走到沙發前,拿起那件外套。
上麵沾著一根長頭發,還有她的香水味。
“這張門票,是你的嗎。”
我把手機舉到他麵前。
他看了一眼,眉頭皺了一下。
“你翻我東西?”
“票是從我行李箱裏翻出來的。我問你,是不是你的。”
“是又怎樣。”
他不再裝了。
語氣平靜,和平時念經時一模一樣。
“我跟她去看了幾次電影。僅此而已。”
“幾次。”
“記不清了。”
我看著他。
這張臉我看了三年。
每天吃素、誦經、打坐,不抽煙不喝酒不社交。
所有人都羨慕我,說我嫁了一個活佛。
可活佛不會在淩晨三點讓女義工靠在肩上。
活佛不會帶女義工去私人影院看雙人包廂。
活佛不會在電話裏笑著說“你拿錯了行李箱”。
“你有什麼想說的嗎。”
“沒有。”
他看著我,眼神恢複了平時的淡漠。
那個淡漠我太熟悉了。
結婚三年,他看我永遠是這副表情。
平靜、疏離,像看一尊需要供奉的菩薩。
“你想離婚的話,我同意。”
他說這句話的時候,語氣和說“今天吃素”一模一樣。
我站在原地,忽然覺得很冷。
不是因為他說同意離婚。
是因為他連挽留都懶得挽留。
三年婚姻,他連最後這點體麵都不願意給。
我拿起手機,給我媽發了一條消息。
“媽,我要離婚。”
發完,我走到二樓,推開臥室門。
那個女人正坐在我的梳妝台前。
手裏拿著我的口紅。
桃粉色。
和我口袋裏那張門票上的唇印,一模一樣的顏色。
2
她看見我進來,沒有慌張。
她把口紅放回梳妝台上,站起來,衝我笑了笑。
“姐,你這口紅顏色真好看。佛子也喜歡這個顏色。”
她從我身邊走過去。
走到門口,回頭又說了一句。
“對了,姐。那張門票,是我放的。”
“我想看看,你發現之後會是什麼反應。”
“結果你比我想象的能忍。居然還打電話問他。”
“你知道嗎,他接你電話的時候,我就坐在他旁邊。”
她笑著關上門。
我站在原地,看著梳妝台上那支口紅。
桃粉色,和我口袋裏那張門票上的唇印一模一樣的顏色。
他喜歡這個顏色。
三年了,我從來不知道。
因為我從來不塗這種顏色。
我塗的都是豆沙色,保守,低調,符合一個佛子妻子該有的樣子。
可他從來沒說過他喜歡什麼。
他從來沒說過他喜歡什麼。
我拉開衣櫃,開始收拾行李。
化妝品、護膚品、內衣、襪子,一件一件裝進去。
收拾到床頭櫃的時候,我看到他的念珠。
那串紫檀木念珠,他盤了三年,從不離手。
我拿起來,底下壓著一張照片。
是她。
照片裏她站在寺廟門口,穿著義工服,笑得很燦爛。
背後是他的筆跡,隻有四個字。
“妙音居士。”
他叫那個女人“妙音”。
他叫了我三年“老婆”,從來沒有給我取過名字。
妙音。
真好聽。
我把照片放回原處。
然後我拉開他的抽屜。
第二個,最裏麵的那個。
裏麵全是門票。
私人影院的,雙人包廂的,一張一張碼得整整齊齊。
最早的一張,是去年七月。
去年七月。
那時候我在醫院照顧他生病的母親。
他說寺裏有法會,不能缺席。
原來是去了電影院。
我把那些門票一張一張拍下來。
然後拉著行李箱下樓。
他還在客廳裏坐著。
手裏握著念珠,閉著眼睛,嘴裏在念經。
“我走了。”
他睜開眼睛,看了我一眼。
“嗯。”
就一個字。
“嗯。”
我站在門口等了十秒。
他沒有站起來,沒有追上來,沒有多說一個字。
木魚聲又響起來了。
一下一下,和過去三年每一個夜晚一模一樣。
我拉開門,走出去。
淩晨四點的風很涼。
我裹緊外套,發現這件外套還是結婚前買的。
結婚後他給我買的衣服,我一件都不想穿了。
身後那扇門,在我走出去之後就關了。
是他關的。
他大概覺得,我遲早會回來。
和以前每一次鬧別扭一樣。
可他不知道。
這一次,我不會了。
3
我在酒店住了一周。
這一周裏,他沒有給我打過一個電話,一條消息都沒有。
我每天醒來第一件事就是看手機。
沒有未接,沒有短信,沒有微信。
和過去的每一天一模一樣。
區別是以前我會主動發給他。
早安,吃了嗎,今天忙不忙。
現在我不會了。
第八天,我媽找上門。
她敲開酒店房門,進來第一句話不是“你受委屈了”,而是“你鬧夠沒有”。
我沒說話,把手機裏的照片翻出來給她看。
門票。
唇印。
淩晨三點靠在他肩上的女人。
穿我外套的女人。
用我口紅的女人。
我媽看了很久。
然後把手機還給我。
“男人嘛,在外麵應酬難免的。他又沒真的怎麼樣。幾張門票能說明什麼?”
“媽,那不是應酬。那是雙人包廂,淩晨場。他帶著那個女人去的。他從來沒有帶我去過。”
“那又怎樣。他又沒說要跟你離婚。”
“他說了。他說我想離婚的話,他同意。”
我媽愣了一下。
“那是氣話。你回去道個歉,這事就過去了。”
“道歉?我做錯什麼了?”
“你做錯的就是太較真。婚姻就是這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過去了。你看你爸——”
“我爸沒有在淩晨三點讓別的女人穿你的外套。”
我媽的臉沉下來。
“你現在翅膀硬了是吧。當年要不是我托人介紹,你能嫁給他?佛子,多少人盯著呢。你自己不爭氣,守不住男人,還怪別人?”
我看著她。
忽然覺得很平靜。
因為我終於明白了。
過去三年,每次我想跟他靠近一點,我就想起我媽說的話。
“別作了,好好過日子。”
“男人不需要你黏,需要你懂事。”
“他不理你,你就自己過自己的。”
所以我閉嘴了。
繼續做那個懂事的、不黏人的、支持丈夫修行的好妻子。
可現在我不想做了。
“媽,你回去吧。我的事我自己處理。”
“你別後悔。”
“我已經後悔三年了。”
她拎起包走了。
門關上的那一刻,我收到一條消息。
是妙音發來的。
“姐,我們見一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