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初冬。
我和陸錚去了縣民政局。
拿著兩張紅底照片,換回了一本大紅的結婚證。
從民政局出來,陸錚站在台階上,捧著那本結婚證看了半天。
“你看什麼呢?”我問。
他指著上麵的字:“方錦歲,陸錚。你的名字印得真清楚。”
旁邊路過的人笑了:“同誌,那是打字機打上去的,能不清楚嗎?”
陸錚沒理會。
他小心翼翼地把結婚證揣進上衣內側的口袋裏,那個位置,貼著心臟。
回到廠裏,我開始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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