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我跟您說清楚一個概念。”
物業新來的代理主管姓周,戴著金絲眼鏡,拿著一疊打印出來的文件,坐在業主活動室裏,語氣像在給小學生上課。
小李雖然被開除了,但他走之前把王老頭介紹給了周主管。
這位周主管上任第一件事,就是約我談話。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加裝電梯屬於重大事項,隻要參與表決的業主專有麵積和人數占比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就可以形成決議。”
周主管把文件推到我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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