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名下的公司股份,有百分之六十屬於我的婚前個人財產。”
顧長明站了起來,煙頭掉在地毯上燙出一個黑洞。
“你胡說八道什麼!那些錢早就作為夫妻共同財產混同了!”
“是嗎?”我媽冷笑了一聲。
她指著協議上的補充條款。
“婚內所有大額支出及理財收益,若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均視為一方對另一方的非法轉移。”
我媽抬起頭,眼神平靜得像一潭死水。
“你以為你拿走買房的那筆理財款,是你自己轉移出去的?”
“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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