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事情徹底爆了。
不是我推的,是網友自己扒的。
酈春的社交賬號被翻了個底朝天。
她的主頁早就設了私密,但有人在事發前就截了圖。
三年內,她換了七個城市,碰瓷了十一次。
手法幾乎一模一樣——帶著孩子去景區、商場、遊樂場,製造“受傷”假象,拍下工作人員處理的畫麵,然後以“處理不當導致傷情加重”為由索賠。
最少的一次要了三萬,最多的一次要了二十萬。
每一次,敏敏都是“道具”。
有網友扒出了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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