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早的時候,我以為他是在開玩笑。
高二那年,他突然告訴我他喜歡上了烏姿。
烏姿是插班過來的。
成績很差,家境困難,整個人沉默寡言,看起來需要被人照顧。
而且她長得柔弱可憐,看上去更加勾起別人的保護欲。
他說喜歡她的時候,語氣很認真。
我問他:“那我們呢?”
他說:“郗永,你知道我跟你不一樣,你什麼都有,烏姿什麼都沒有,我不能不管她。等我們畢業,我肯定是要跟你在一起的,這是我們兩家的事。但現在,我得先照顧烏姿。”
我以為這是一句玩笑話。
結果發現,他是認真的。
他把我當成一件放在儲物間的東西,隨意丟在原地,隨時備用,但完全不需要拿出來珍惜。
後來,兩個人,變成了三個人。
而我成了多餘的那個。
江植總是把東西都丟在我身上,讓我跟個跟屁蟲一樣。
任勞任怨的幫他們幹活。
每次烏姿都會對我笑一下,那笑容帶著一絲憐憫,又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得意。
三個人,就變得太擁擠了。
可江植還是樂此不疲,把我當成沒有尊嚴的工具人。
當成他們倆調情的電燈泡。
我很反感他這麼做,在他眼裏,我獨立堅強不需要人疼,渾身有的是力氣。
而烏姿就是個反義詞,她柔弱可憐,生活不能自理,單純善良天真無邪。
有一次我發火了:“你們自己去玩,非要帶上我幹什麼?!”
他卻說:“我不想讓大家以為我們早戀,讓班主任知道了,會讓她退學的,我無所謂,但烏姿不行。”
所以,我成了他們的通行證。
有我在,他們就不會被扣上早戀的帽子。
可我心裏,隻剩下失望。
還有一會,烏姿沒有完成作業。
老師要追責,是江植瞞著我把我的作業本遞給她,說是她自己寫的。
我被老師叫去辦公室訓了半節課,罰站了一整個課間。
他事後跟我說:“郗永,你平時成績這麼好,罰一次沒事的,烏姿不一樣,她家裏管得嚴,被發現了會被打的。”
我看著他,一言不發。
他們去校外吃飯,把我也喊上了。
他坐在烏姿旁邊,兩人頭湊在一起看手機,笑得很開心。
中途他起身去上廁所,路過我身邊,彎腰在我耳邊說道:“郗永,你能不能少說兩句,烏姿說你話太多,煩得慌。”
“可是她太善良了,不敢跟你說,隻能讓我來了。”
然後就走了。
那頓飯,我一口沒吃,提前離開。
他追出來,劈頭就是一句:“你是不是故意的?烏姿好不容易放鬆一次,你非得走,這不是欺負她無依無靠嗎?”
我都不知道他哪來的這種底氣,把我的一舉一動都解讀成針對烏姿的惡意。
最令我難忘的,是有一次他們出去,把我帶上,說是“順路”。
走到一半,他說要繞道送烏姿,讓我先走。
那是一條離家十公裏以外的大馬路,周圍都是工地。
手機信號斷斷續續,打了二十分鐘的車一輛都沒打到。
我最後走著回去的,走了將近兩個小時。
他第二天看見我,第一句話是:“烏姿跟我說,昨晚你打車回去了,她有點擔心你,怕你一個人不安全。”
“嗯,到家了,你跟她說謝謝。”
他滿意地點點頭,轉身就走了。
就是那一刻,我徹底清醒了。
不是那種痛哭流涕的清醒,是那種心裏某個東西悄悄結了殼。
往後再沒有任何感覺的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