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當天,程昱拿出和公婆私下簽訂的租房協議,讓我補十年房租。
結婚時,程昱爸媽為我們準備了全款婚房。
他們說,能托舉子女,倍感欣慰。
那時的我,天真中帶著一絲愚蠢,心軟裏透著些許傻氣。
竟體諒他家買房掏空積蓄。
在他父母的勸說下,愣是一分彩禮都沒要,隻想著安穩過日子。
現在程昱出軌,我決意離婚。
他爸媽卻說,他們花錢買的房子,沒有免費給我這個外人白住這麼多年的道理。
還讓我一次性補交0年房租,不給就上法院告我。
可他們忘了,兔子急了也會咬人!
......
“阮清俞,這可是上海中環的房子,一年20萬的租金那能叫貴?”
“你住了10年,就是兩百萬。”
“但這畢竟是家庭共同支出,我願意幫你承擔一半。”
“你再給我爸媽一百萬就行。”
程昱將手中的租房協議懟到我麵前。
白紙黑字,清晰刺眼:出租方是他爸媽,承租方是程昱。
租期十年,年租金二十萬。
簽署日期,正是我們領證、搬進新房的那一天。
瞬間,一股刺骨的惡寒席卷全身。
竟比撞破程昱出軌的那一刻,更讓我心寒。
十年婚姻,我放棄事業,回歸家庭。
操持家務,照顧孩子,奉養老人。
到頭來卻像個傻子一樣,被人從頭到尾防備算計,卻渾然不覺。
這個認知,這種背叛,幾乎抽走了我全身的力氣。
無助和絕望將我死死包裹。
就在這時,眼角餘光裏,我瞥見女兒躲在她房間的門後。
正悄悄探出半個腦袋,查看客廳的情況。
我突然想起,半年前,剛發現程昱出軌時,我躲在陽台哭到幾乎昏厥。
但我當時,卻並沒有立馬提離婚。
我是單親家庭長大的。
認識程昱前,我曾談過幾段戀愛。
前幾任男友,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無一例外都對我敬而遠之。
理由驚人的一致,比如:
“我媽說了,你們這種單親家庭出身的女孩兒,性格容易有問題。”
又比如:
“談戀愛無所謂,但結婚的話,我爸媽還是希望我找一個家庭健全的人。”
就連當初和程昱在一起,他父母一開始也頗有微詞。
是程昱,是他站在我麵前,堅定地告訴他父母:
“敏感,說明人重感情;多疑,說明人在乎我。”
“而且,你們根本不了解清俞!”
“她在我心裏,像一個小太陽一樣,根本不是你們想的那樣扭捏和小家子氣。”
是程昱當初的堅定,才讓我鼓起勇氣,賭上了自己的後半生。
因此,我不敢離婚。
我害怕因為離婚,我的女兒,以後在談婚論嫁時,會像我一樣。
被人打量,被人議論,被人挑挑揀揀。
所以,我曾想過,為了給她一個“完整”的家,我是不是可以忍下去。
直到一周前,九歲的彤彤悄悄走進我的房間。
用她的小手擦掉我的眼淚,認真地看著我說:
“媽媽,你不快樂。”
“我不要你不快樂。”
“如果和爸爸分開能讓你好起來,我跟你走。我已經長大了,可以照顧你。”
那一刻我才驚覺,我的女兒,在我忙於修補破洞的婚姻時,已經悄然長成了一個如此體貼勇敢的小大人。
她不需要一個看似完整卻冰冷刺骨的家。
她需要一個真實、快樂、能挺直腰杆的媽媽。
為了她,我也絕不能在這裏倒下。
我深吸一口氣,將幾乎要衝破眼眶的酸澀狠狠逼了回去,重新站直了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