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渾身一下子僵住,愣愣看著眼前抱著我哭的小女孩兒。
她為什麼叫我媽媽?
我根本不認識她啊!
她也是配合演戲的演員嗎?
可派出所是真的,警察也是真的,他們不可能跟著我家裏人一起胡鬧........
“是茵茵,就是我們的茵茵!”
“她耳朵後麵的胎記和茵茵一模一樣,她還記得咱們。”
“茵茵,不哭了,姥姥在呢!”
“姥姥發誓,以後一定看好你,再也不會讓任何人傷害你........”
爸媽激動的反應讓我的腦子更亂了。
這到底是什麼情況?
剛想把身前的女孩兒推開問清楚,陳明遠和公婆就趕過來了。
“茵茵!”
陳明遠的雙眼一下子紅了,跪在地上朝茵茵撲了過去,一把緊緊抱在懷裏。
這時候,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小女孩兒身上。
隻剩我僵硬地站在原地,難以置信地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
許久,我才回過神,走向警察:“警察同誌,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對這個警察毫無印象,可是他卻好像認識我一樣,準確叫出了我的名字:
“抱歉啊江瑤,我們時隔5年才找到你女兒。”
“當年的線索實在是有限,你報案之後,我們幾乎調出了全區的監控,都沒有找到你女兒和人販子的痕跡。”
“幸而我們通過其他人口販賣的案子,抓到了那批人販子,查到了你女兒的線索........”
我越聽越懵。
我從來沒有跟警察打過交道,什麼時候報的案?
可他們卻拿出了我當年的報案記錄,以及失蹤案的卷宗。
古怪的現象讓我感到了深深的寒意!
我老公,爸媽,警察——他們共同為我編織出了一個並不存在的女兒!
可我完全想不通,他們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我狠狠掐破掌心,讓自己保持清醒,看見在警察的記錄中,“我女兒”失蹤時間是1年3月11號,我在當晚報了警。
而在我的記憶中,這一天我分明在跟閨蜜夜爬泰山,看了泰山的日出!
想到這兒,我立即衝向廁所,給國外的閨蜜打去電話。
“彭彭,你還記得我們爬泰山那次是哪一天嗎?”
那邊愣了愣,氣呼呼地說道:“2021年3月11號啊,這是我們第一次外出旅遊,你竟然給忘掉啦?”
“晚上我們冷得受不了,還是在景區廁所過的夜啊!”
我緊繃的情緒逐漸放鬆下來,長長吐了口氣。
我的記憶沒有問題。
閨蜜可以證明這一點。
“我沒有忘,就是找你確認一下,你能發給我一張當時拍的照片嗎?”
很快,閨蜜就把照片發了過來。
山頂,日出,人聲鼎沸。
備注日期也是21年3月11號,和我相冊裏的那張泰山照一模一樣。
“瑤瑤,你在這兒幹什麼?”
老公陳明遠的聲音忽然響起,我連忙關掉手機,看見他匆匆向我走來:“茵茵哭著在找你呢。”
“女兒好不容易回來了,你要多陪陪她呀!”
我深呼一口氣,壓製住其他情緒,擠出一絲笑意道:“好啊,我這就去陪她。”
然後查清楚,那個小女孩兒究竟是誰。
他們到底想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