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嶽行事雷厲風行。
他沒有給王魁任何狡辯的機會,直接以“貪瀆枉法、勾結匪類、擅用軍資、危害地方”等數條罪名,將王魁革職查辦,關入衛所大牢,嚴加審訊,務求挖出所有同黨。
同時,他親自修書,分別送往布政使司陳副使和都指揮使薛勇府上,詳細說明了事情原委,並代表江寧衛表達了歉意,嚴明此事純屬王魁個人所為,與江寧衛整體無關,他已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秦嶽此舉,可謂光明磊落,切割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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