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
市中級人民法院。
法官敲響了法槌,莊嚴的宣判聲在法庭內回蕩。
“被告人顧澤,犯盜竊罪、合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職務侵占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責令退賠受害人全部經濟損失。”
“被告人林嬌嬌,犯合同詐騙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宣判的那一刻,顧澤的母親在旁聽席上發出一聲淒厲的慘叫,再次暈了過去。
為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