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後......
許鵬因多次蓄意騷擾、毀壞財物,以及在縱火案中知情不報、涉嫌配合犯罪預備,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賠償協議總額十二萬,按月從其賬戶直接扣劃。
他沒有再出現在林記。
我也沒有任何要見他的理由。
再審判決書是在初秋的一個雨天寄到的。
法院最終認定:原審認定事實不清,證據存在人為破壞。依法撤銷原判相關條款,確認啟味齋存在重大不正當競爭及侵占商業秘密行為。鑒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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