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嬌嬌因故意傷害罪未遂,加上之前積壓的職務侵占罪數罪並罰,被判了整整十年。
宣判那天,我沒有去法院。
我覺得多看她一眼都嫌臟。
但我那對好父母去了。
下午,我剛走出公司大樓,就看到兩個衣衫襤褸的老人,互相攙扶著跪在我的邁巴赫車前。
是我爸媽。
短短幾個月不見,他們仿佛老了二十歲,頭發全白了,臉上布滿了滄桑的皺紋,身上散發著一股常年住在地下室的黴味。
看到我出來,他們像抓住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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