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過後的半個月,我一直忙著另一個新的項目,再沒有見過賀星宇跟顧雪柔。
直到新項目的方案提交給甲方,我終於有了空閑時間,可以去之前跟賀星宇同居的房子收拾行李。
我東西不多,最慢的情況下一個小時都能打包好離開。
可好幾個小時過去,很多東西依舊沒有找到。
衣服鞋子之內的我並不在意,重新買就是了。
但媽媽留給我的玉佩,我是一定要找到帶走的。
又翻找好幾遍,仍舊沒找到後,我打電話報了警。
報警的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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